拆迁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
1. 契税:根据房子面积和购房者名下房产数量而定。若为首套住所,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,按1%征收;90平方米以上,按1.5%征收。二套住所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,按1%征收;90平方米以上,按2%征收。
2. 房子修理基金:用于住所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和更新、改造。其交纳规范各地不同,一般依照房子总价的2%-3%收取。
3. 物业管理费:从交房之日起开端核算,不同小区的收费规范不同,一般会依照房子面积来收取。
在交房前,开发商会告诉购房者详细的缴费明细和金额。购房者要细心核对费用项目和规范,防止多交或漏交。一起,保留好缴费凭据,以备后续查询和维权运用。
若拆迁安顿协议中有清晰约好,例如被拆迁房子与安顿房子存在面积差,且协议规则超出约好面积部分需被拆迁人依照必定价格补足差价,当差价到达10万时,交房时就需要交这10万。或许协议约好被拆迁人需承担安顿房子的部分建造本钱、配套设备费用等,累计金额为10万,也需交房时交纳。
若没有相似约好,一般交房时无需额交际10万。不过,交房时可能会触及一些惯例费用,如契税、修理基金、物业费等,但这些费用一般不会到达10万这么高的金额。
假如拆迁方要求交10万,被拆迁人有权检查相关根据,要求拆迁方出示收费的文件、核算方法等。若以为不合理,可与拆迁方洽谈交流,洽谈不成可通过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令途径处理。
若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洽谈一致,在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中清晰约好需交纳预交金,且该约好不违背法令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则,那么这样的做法合法。例如,协议约好被拆迁人交纳必定数额的预交金,待安顿房建成后多退少补,以保证安顿工作顺利进行。
但是,若拆迁方未与被拆迁人洽谈,单方面强制要求交纳预交金,或许以交纳预交金作为拆迁安顿的条件,这种行为不合法。由于拆迁应遵从自愿、公正、等价有偿、诚实信用的准则,强制收取预交金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。
此外,若拆迁方收取预交金的意图是非法占有,或许收取的资金未按规则用处运用,也是违法的。被拆迁人遇到此类情况,可向有关部门投诉,也可通过法令途径保护本身权益。

